一、定义
1、甲方: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2、乙方:即代理商,指符合本协议及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向甲方正保远程教育招生联盟平台提出加盟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加盟者必须完全同意甲方制定的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并完成联盟网站的注册程序,经甲方审查通过且获取招生广告代码并将该代码添加到联盟网站后,加盟者方成为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并使用相关合作服务。代理商的行为并不代表甲方的行为。
3、正保远程教育:在本协议中涵盖甲方下属所有网校的培训课程,主要包括:
(1)(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等网上辅导课程;
(2)(自考365网www.zikao365.com):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3)(医学教育网 www.med66.com):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护士/护师等医学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4)(考研教育网www.cnedu.cn):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网上辅导课程;
(5)(建设工程教育网www.jianshe99.com):一级建造师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造价工程师考试;
(6)(法律教育网 www.chinalawedu.com):国家司法考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等网上辅导课程;
(7)(外语教育网 www.for68.com):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网上辅导课程;
(8)(成人高考教育网www.chengkao365.com):成人高考网上辅导课程;
(9)(人事考试教育网www.chinatat.com):公务员、职称计算机等网上辅导课程。
4、联盟网站:指代理商持有、运营或管理的且在其网页上放置甲方相关产品广告的网站。以代理商在正保远程教育招生联盟平台注册时的网站为准。
5、联盟广告:代理商通过甲方提供的管理后台获取的并投放于联盟网站的广告代码。
6、代理酬劳:代理商在联盟网站放置联盟广告,由终端消费者(学员)通过联盟网站进行选课报名并产生收益,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代理商支付的学费分成。
二、联盟模式
乙方作为甲方远程培训课程的网上销售代理,在乙方联盟网站上代理销售甲方的远程培训课程,由甲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代理酬劳。
三、乙方须知
作为联盟的代理商,乙方必须同意以下约定:
1、自行获得成为网站联盟所需的各项法定资格,并完成相应的行政手续等;
2、自行配备上网及广告联盟网站运营所需的设备;
3、自行负责上网和设备维护及相应的电话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
四、联盟流程
1、甲方授予乙方拥有甲方远程教育网站(www.chinaacc.com、www.zikao365.com、www.med66.com、 www.jianshe99.com、www.cnedu.cn、www.chengkao365.com、www.chinalawedu.com、www.for68.com、www.chinatat.com)在联盟网站招生的权利;
2、乙方免费在甲方正保远程教育招生联盟平台上(http://lm.chinaacc.com)注册一个账号,选取适合自己网站的招生广告代码(文字或图片形式),将广告代码添加到乙方网站的醒目位置上进行宣传,学员点击广告宣传代码后进入网站,在浏览相关课程介绍后,如产生学习需求,便可随时在网上免费注册一个学员代码,招生联盟的系统会自动记录下该学员的代码、选课等信息,学员如想参加网上学习,则需通过各种方式汇款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学费后立即开通该学员代码的学习权限,学习权限开通后,学员方可登录甲方网站完成网上学习。为了方便乙方随时了解通过自身网站注册/交费的学员详细信息,甲方为乙方提供了功能强大的学员信息查询功能,乙方可随时用自己注册的联盟代理商帐号登录到招生联盟的后台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人数查询、选课总数查询、交费金额查询以及费用结算,甲方将按月将应给与乙方的学费分成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上;
3、甲方所属网站的部分培训项目因关系与第三方的合作,暂不参与代理招生,具体请留意联盟中的有关说明。
五、代理酬劳与结算
1、乙方在联盟网站上投放甲方广告,终端消费者(学员)通过此广告进行选课报名并产生收益。
2、甲方将给予乙方极为优惠的代理酬劳。凡是通过联盟网站招来的学员,甲方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予乙方代理酬劳:
(1)招生联盟平台注明有折扣的课程,学员通过乙方联盟网站报名甲方课程的,甲方按照学员实际交付的学费金额,给予乙方50%作为代理酬劳;
(2)对于销售甲方旗下网站实验班课程的代理商,注会实验班按200元/人,会计职称、注税、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实验班按150元/人给予乙方代理酬劳。
3、酬劳结算数据以甲方远程教育招生联盟平台统计为准,每月结算一次。
4、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乙方按当月收入金额给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正式税务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由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5、甲方保留对以上条款作出最终调整的权利,若有调整,将以“系统公告”形式予以发布。
六、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暂定为壹年。协议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延。
七、乙方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乙方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帐号和密码(密码可以由乙方自行修改,但帐号不可修改),乙方应对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对因使用自己的密码帐户或服务而进行的全部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密码和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如丢失密码则应以注册时提交的身份证资料为最终确认依据。
八、甲方的义务
1、有义务保证自身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后台的开发、维护以及专区相关下载网页的设计及维护;
2、提供的联盟广告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广告;
3、提供一定的产品和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数量的文字和图片);
4、向乙方提供查询广告联盟数据流量的查询方式,并尽量保证数据的准确;
5、保障提供的联盟广告内容所述的产品的内容健康、合法、真实,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6、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代理酬劳以转帐、汇款或其他形式支付给乙方;
7、甲方有权随时就乙方联盟网站服务推广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登陆乙方联盟网站、电话咨询、用户访问等。
九、乙方行为规范
1、乙方不得在符合以下任意一种内容的网站上投放联盟广告:
(1)违反国家完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含有病毒木马恶意代码的网页。
若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做出独立判断,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联盟代理资格,有权不支付代理酬劳分成,有权要求该代理商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自行承担传送内容的法律责任,且符合所有适用于网络服务的地方、国家和国际法律以及互联网等方面的规定。
3、乙方应保证联盟网站平台的稳定性,保持其网站的服务器能够正常接收甲方传送的联盟广告信息,保证该联盟广告信息在合作平台上被正常浏览及点击打开,并能够保证用户可以正常进行浏览选课报名。
4、乙方注册时提供的身份证号、银行帐户等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因乙方提供资料错误导致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该损失;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联盟网站以任何形式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优惠折扣销售,一经发现,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合作,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6、严禁乙方以任何形式向通过自身网站招来的学员销售正保下属网站学习卡/一卡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其网络代理招生资格,并对正保网络招生联盟代理商已销售了学习卡/一卡通的学员不再进行分成,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违约金。
7、合作终止后,甲方即停止向乙方进行收入分成。
8、严禁乙方采用各种法律法规或甲方政策禁止的方式推广、宣传和销售联盟广告。
9、在未经得甲方事先明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所作出的任何声明是得到正保远程教育的认可。
十、保密原则
1、甲方尊重乙方的隐私权,不会公开、透露乙方的注册信息,以下任一情况除外:
(1)乙方授权甲方透露这些信息;
(2)信息接受方愿意接受同甲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3)法律法规或甲方政策等规定的情况。
2、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外)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
3、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甲方和乙方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信息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外)。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乙方确认同意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受害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违反协议一方追究索取由此而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赔偿。
2、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向除甲方以外第三方泄露学员的任何注册信息,如果甲方发现,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3、如果因为甲方提供内容的版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开展本协议所规定合作内容以外的其它事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以及甲方业务需要对双方的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调整,修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合作内容及代理酬劳比例进行调整,乙方应随时查看本协议,甲方提前3日以系统公告的形式予以通知。乙方若继续与甲方进行联盟合作的,则须完全接受修改后的条款、内容及代理酬劳比例。
2、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件且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10天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责任。
3、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件且在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10天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十三、其他
1、如果根据法律,双方之间协议条款内的一项或多项被裁定为不可执行的,那么,该等条款应排除在协议条款之外,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2、本协议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时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权在甲方。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3日 |